國家安全普法宣傳|一圖讀懂憲法中有關(guān)國家安全的規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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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發(fā)文日期: 2022-04-15 09: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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憲法,是我國根本法;國家安全,是國家基本利益。擁護憲法權威,維護國家安全,是每個(gè)人義不容辭的責任。
今年4月15日是第七個(gè)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。今天,就和普法君一起來(lái)學(xué)習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》中有關(guān)國家安全的規定吧~
憲法中關(guān)于國家安全的規定
第二十八條
國家維護社會(huì )秩序,鎮壓叛國和其他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活動(dòng),制裁危害社會(huì )治安、破壞社會(huì )主義經(jīng)濟和其他犯罪的活動(dòng),懲辦和改造犯罪分子。
第二十九條
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武裝力量屬于人民。它的任務(wù)是鞏固國防,抵抗侵略,保衛祖國,保衛人民的和平勞動(dòng),參加國家建設事業(yè),努力為人民服務(wù)。
第五十一條
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權利的時(shí)候,不得損害國家的、社會(huì )的、集體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權利。
第五十二條
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維護國家統一和全國各民族團結的義務(wù)。
第五十三條
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,保守國家秘密,愛(ài)護公共財產(chǎn),遵守勞動(dòng)紀律,遵守公共秩序,尊重社會(huì )公德。
第五十四條
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維護祖國的安全、榮譽(yù)和利益的義務(wù),不得有危害祖國的安全、榮譽(yù)和利益的行為。
第五十五條
保衛祖國、抵抗侵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每一個(gè)公民的神圣職責。